统一电力市场要来了!全国电力交易中心落地何处?
种种迹象表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将按下“快进键”。近日有市场消息称,国家能源局发布文件,提到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相关内容,文件指出:强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础制度,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维护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秩序,构建适应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的市场机制等内容。这无疑是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下称“118”号文)的又一重磅文件。
2022年1月28日“118”号文印发后,引起广泛关注的是首次提出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再次提起“全国电力交易中心”一词,文件提到“积极争取全国电力交易中心在京落地,探索研究全国电力市场基础交易规则,健全多层次电力市场交易体系。”该方案的发布意味全国电力交易中心建设目标被细化,也对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引入多方投资者
众所周知,电力交易中心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形成了以两大区域电力交易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为主,各省市区电力交易中心为辅的电力交易机构体系。
我国能源资源集中在西部,负荷则主要集中在东部,这在客观上决定了“西电东送”的电力格局。为了保障全国电力供应稳定以及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高效配置,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至关重要。而跨省跨区交易相对于省内电力交易而言具有较高的复杂性,要面临调度区域不同、输电通道利用效率、跨省区电力市场的统一市场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
另外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下,电力市场运行的模式需要主动适应新能源的发电特性,市场组织方式也需要向精细化转型。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能够解决省间市场模式差异大、两级交易平台协同运作不畅通、市场统筹不紧密等问题,促进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的形成。
2022年以来“全国电力交易中心”一词在多份文件中被提到,其中“118”号文中提出,全国统一电力交易中心将引入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和有关战略投资者,建立依法规范、权责分明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和运营机制,这或许能促进电力市场合规运营,汇集市场各方的交易意愿,为市场各方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启动建设 按下“快进键”
“118”号文描绘了我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蓝图:在2025年初步形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文件的发布,意味着我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路线图明确,我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启动,有利于推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破解省间电力交易与省内电力交易的矛盾问题,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
当前,我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多元丰富,广泛参与市场,市场活跃度提升;电力中长期交易常态化运营,电力现货市场逐步扩围并取得显著成效;发用电计划全面放开,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取消,电力市场化进程再进一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呈现新的格局。
近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多次被提起,市场建设有望加速推进。
国家能源局7月13日召开2023年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会议强调,将全面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研究制定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制度。另外,国家能源局近日在答复有关新型电力系统相关建议时也提到,目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启动建设,价格机制不断完善,将加快构建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强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交易的统筹衔接,进一步完善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机制。
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过程中,区域电力市场的建设是重要一环。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作为唯一获得批复的区域电力市场,自去年七月份启动试运行以来,建设不断深化。7月19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总经理钟声在2023年年中工作会议中强调,下半年要提前应对区域市场进入实质化运转对交易机构运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加快建设具有影响力的交易机构,打造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标杆,为区域市场建设贡献南方经验。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多层次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要始终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总方向,促进电网、电源、负荷等各个环节协调统一,推动电力市场不断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