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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3-05-19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2023年5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


其中《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有序用电方案规模应不低于本地区历史最高负荷的30%;若无法满足以上条件,应将本地区所有重点保障用电以外的负荷全部纳入方案。方案按照Ⅰ—Ⅵ级六个等级制定,每5%为一档。


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等级的基础上制定细化方案。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照电力或电量缺口占当期最大用电需求比例的不同,预警信号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特别严重(红色、20%以上);Ⅱ级:严重(橙色、10%以上—20%);Ⅲ级:较重(黄色、5%以上—10%);Ⅳ级:一般(蓝色、5%以下)。


详情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能源安全,我们组织修订了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和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形成《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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